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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CSS 类型属性

使用“CSS 样式定义”对话框中的“类型”类别可以定义 CSS 样式的基本字体和类型设置。

另见关于层叠样式表编辑 CSS 样式

定义 CSS 样式的类型设置:
  1. 如果“CSS 样式”面板尚未打开,请打开该面板(按 Shift + F11 键)。
  2. 执行下列操作之一打开“CSS 样式定义”对话框:
    • 添加一个新样式。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创建新的 CSS 样式
    • 双击一个现有样式以打开它进行编辑。
  3. 在“CSS 样式定义”对话框中,选择“类型”,然后设置所需的样式属性。
  4. 将下列任意属性保留为空(如果它们对于样式并不重要):

    字体”为样式设置字体家族(或家族系列)。浏览器使用用户系统上安装的字体系列中的第一种字体显示文本。为了与 Internet Explorer 3.0 兼容,首先列出 Windows 字体。两种浏览器都支持字体属性。

    大小”定义文本大小。可以通过选择数字和度量单位选择特定的大小,也可以选择相对大小。以像素为单位可以很好地防止浏览器破坏文本。两种浏览器都支持大小属性。

    样式”将“正常”、“斜体”或“偏斜体”指定为字体样式。默认设置是“正常”。两种浏览器都支持样式属性。

    行高”设置文本所在行的高度。该设置传统上称为“前导”。选择“正常”自动计算字体大小的行高,或输入一个确切的值并选择一种度量单位。两种浏览器都支持行高属性。

    修饰”向文本中添加下划线、上划线或删除线,或使文本闪烁。正常文本的默认设置是“无”。链接的默认设置是“下划线”。将链接设置设为无时,可以通过定义一个特殊的类删除链接中的下划线。两种浏览器都支持修饰属性。

    粗细”对字体应用特定或相对的粗体量。“正常”等于 400;“粗体”等于 700。两种浏览器都支持粗细属性。

    变量”设置文本的小型大写字母变量。Dreamweaver 不在“文档”窗口中显示该属性。Internet Explorer 支持变量属性,但 Navigator 不支持。

    大小写”将选定内容中的每个单词的首字母大写或将文本设置为全部大写或小写。两种浏览器都支持大小写属性。

    颜色”设置文本颜色。两种浏览器都支持颜色属性。

  5. 设置完这些选项后,在面板左侧选择另一个 CSS 类别以设置其它的样式属性,或单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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