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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和更改字体和样式

使用属性检查器或“文本”菜单中的选项可以设置或更改所选文本的字体特性。可以设置字体类型、样式(如粗体或斜体)和大小。

在使用属性检查器应用粗体或斜体样式时,Dreamweaver 自动分别应用 <strong><em> 标签。如果正在为使用 3.0 或更早版本的浏览器的查看者设计页面,则应该在“参数选择”对话框(“编辑”>“参数选择”)的“常规”类别中更改此参数选择。

HTML 字体大小是相对而不是特定的点数。用户为他们的浏览器设置默认字体的点数;这是用户在属性检查器或“文本”>“大小”子菜单中选择“默认”或“3”时所看到的字体大小。大小 1 和 2 显得比默认字体小;大小 4 到 7 显得比默认字体大。此外,Windows 中的字体通常显得比 Macintosh 中的字体大,尽管 Macintosh Internet Explorer 5 与 Windows 使用相同的默认字体大小。

提示: 一个确保字体大小一致的方法是使用 CSS 样式并且以像素为单位设置字体大小。有关 CSS 的更多信息,请参见关于层叠样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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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字体组合

设置或更改字体特性:
  1. 选择文本。如果未选择文本,更改将应用于随后键入的文本。
  2. 从下列选项中选择:
    • 若要更改字体,请从属性检查器或“文本”>“字体”子菜单中选择字体组合。
    • 选择“默认”删除先前应用的字体;“默认”应用所选文本的默认字体(或者是浏览器的默认字体,或者是在 CSS 样式表中指定给该标签的字体)。

    • 若要更改字体样式,请单击属性检查器中的“粗体”或“斜体”,或者从“文本”>“样式”子菜单中选择字体样式(“粗体”、“斜体”、“下划线”等)。
    • 若要更改字体大小,请从属性检查器或“文本”>“大小”子菜单中选择大小(从 1 到 7)。
    • 若要增加或减小所选文本的大小,请从属性检查器或“文本”>“改变大小”子菜单中选择相对大小(+1 或 -1 到 + 4 或 -3)。
    • 备注: 这些数字指示与基准字体大小的相对差值。默认基准字体值为 3。因此,+4 值产生的字体大小是 3 + 4(即 7)。字体大小和的最大值是 7。如果试图将它们设置得更高,它们显示为 7。Dreamweaver 不显示 basefont 标签(该标签位于 head 部分),但字体大小应在浏览器中正确显示。若要对此进行测试,请比较设置为 3 的文本和设置为 +3 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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