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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浏览器窗口

使用“打开浏览器窗口”动作在一个新的窗口中打开 URL。您可以指定新窗口的属性(包括其大小)、特性(它是否可以调整大小、是否具有菜单条等)和名称。例如,您可以使用此行为在访问者单击缩略图时在一个单独的窗口中打开一个较大的图像;使用此行为,您可以使新窗口与该图像恰好一样大。

如果不指定该窗口的任何属性,在打开时它的大小和属性与启动它的窗口相同。指定窗口的任何属性都将自动关闭所有其他未显式打开的属性。例如,如果您不为窗口设置任何属性,它将以 640 x 480 像素的大小打开并具有导航条、地址工具栏、状态栏和菜单条。如果您将宽度显式设置为 640、将高度设置为 480 并不设置其他属性,则该窗口将以 640 x 480 像素的大小打开,并且不具有任何导航条、地址工具栏、状态栏、菜单条、调整大小手柄和滚动条。

若要使用“打开浏览器窗口”动作,请执行以下操作:
  1. 选择一个对象并打开“行为”面板。
  2. 单击加号 (+) 按钮并从“动作”弹出式菜单中选择“打开浏览器窗口”。
  3. 单击“浏览”选择一个文件,或输入要显示的 URL。
  4. 设置以下任意选项:
  5. 窗口宽度指定窗口的宽度(以像素为单位)。

    窗口高度指定窗口的高度(以像素为单位)。

    导航工具栏是浏览器按钮(包括“后退”、“前进”、“主页”和“重新载入”)所在的行。

    地址工具栏是浏览器选项(包括地址域)所在的行。

    状态栏是位于浏览器窗口底部的区域,在该区域中显示消息(例如剩余的载入时间以及与链接关联的 URL)。

    菜单条是浏览器窗口 (Windows) 或桌面 (Macintosh) 上显示菜单(例如“文件”、“编辑”、“查看”、“转到”和“帮助”)的区域。如果要让访问者能够从新窗口导航,您应该显式设置此选项。如果您不设置此选项,则在新窗口中用户只能关闭或最小化窗口 (Windows) 或者关闭窗口或退出应用程序 (Macintosh)。

    需要时显示滚动条指定如果内容超出可视区域应该显示滚动条。如果不显式设置此选项,则不显示滚动条。如果“调整大小手柄”选项也关闭,则访问者将不容易看到超出窗口原始大小以外的内容。(虽然他们可以拖动窗口的边缘使窗口滚动。)

    调整大小手柄指定用户应该能够调整窗口的大小,方法是拖动窗口的右下角或单击右上角的最大化按钮 (Windows) 或大小框 (Macintosh)。如果未显式设置此选项,则调整大小控件将不可用,右下角也不能拖动。

    窗口名称是新窗口的名称。如果您要通过 JavaScript 使用链接指向新窗口或控制新窗口,则应该对新窗口进行命名。此名称不能包含空格或特殊字符。

  6. 单击“确定”。
  7. 检查默认事件是否是所需的事件。
  8. 如果不是,则从弹出式菜单中选择另一个事件。如果未列出所需的事件,则在“显示事件”弹出式菜单中更改目标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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