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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步骤

若要重复已执行的最后一步,请使用“编辑”>“重复”命令,或使用快捷键 Control+Y (Windows) 或 Command+Y (Macintosh)。此命令的名称在“编辑”菜单中更改,以反映所执行的最后一步。例如,如果刚键入了一些文本,则此命令的名称为“重复键入”。(在撤消或重做操作后,不能立即使用“重复”命令。)

若要重复最近步骤以外的其他步骤或一次重复多个步骤,请使用“历史记录”面板。(有关“历史记录”面板的基本信息,请参见关于“历史记录”面板。)

注意当重放步骤时,播放的是被选中的步骤(高亮显示),而不一定是滑块当前指示的步骤。

重复一个步骤:

在“历史记录”面板中,选择一个步骤然后单击“重放”按钮。该步骤随即重放,并且“历史记录”面板中出现它的一个拷贝。

重复一系列相邻的步骤:
  1. 执行下列操作之一在“历史记录”面板中选择步骤:
    • 从一个步骤拖动到另一步骤。(不要拖动滑块,只从一个步骤的文本标签拖动到另一个步骤的文本标签。)
    • 选择第一步,然后按住 Shift 键并单击最后一步;或选择最后一步,然后按住 Shift 键并单击第一步。
    • 备注: 虽然可以选择一系列包括黑色的鼠标移动指示线的步骤,但重放这些步骤时会跳过该鼠标移动。

  2. 单击“重放”。
  3. 步骤随即按顺序重放,并且“历史记录”面板中出现一个标记为“重放步骤”的新步骤。

重复不相邻的步骤:
  1. 选择一个步骤,然后按住 Control 键 (Windows) 或Command 键 (Macintosh) 并单击其他步骤。
  2. 也可以按住 Control 键或 Command 键并单击以取消选择所选步骤。

  3. 单击“重放”。
  4. 所选步骤随即按顺序重放,并且“历史记录”面板中出现一个标记为“重放步骤”的新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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